各教研部:
为进一步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开展,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决定评选2013年度思政课学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秀社会实践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至少担任一项我院思政课学科竞赛项目或北京市或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的竞赛辅导工作。
(二)对学生社会实践辅导态度积极认真,所辅导的项目取得优异成绩。
(三)能够结合学科竞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取得良好效果。
二、评选办法
2013年度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优秀指导教师:
(一)指导学生参加校外(含北京市及全国)学科竞赛获奖者。
(二)学院各项学科竞赛的主要组织者(每项竞赛限报1人)。
(三)指导学生参加学院及学校相关竞赛实践活动取得优秀成绩者(获奖赋值分数大于等于20分)。
1.指导学生获得学院及学校竞赛一等奖者,赋值20分;
2.指导学生获得学院及学校竞赛二等奖者,赋值10分;
3.指导学生获得学院及学校竞赛三等奖者,赋值5分;
4.指导学生获得学院及学校竞赛优秀奖者,赋值2分。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优秀社会实践指导教师推荐表,于2013年12月24日下班前送至学院办公室。
附件:政治理论教育学院2013年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请在下方的相关文档处下载表格
政 治 理 论 教 育 学 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