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考生需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lizhenying@bistu.edu.cn,邮件命名:“姓名-资格审查材料”。
(1)准考证电子版;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教育部高等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往届生);
(4)每学期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
(5)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公章)扫描件;
(6)尚未毕业,在录取前不能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前准备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8)个人简述。内容包括个人思想状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业绩等;
(9)科研经历、实践成果、获奖证书等学业成果类材料。
2.复试时,核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
3.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网上报名信息中民族栏应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复试时不得更改。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