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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封闭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复试场所不得在培训机构、网吧、商场、广场等场所。考试前工作人员有权要求考生向考官360 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包括桌面,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可视范围内不得有任何复试相关参考资料;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否则视为违纪。

(二)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配合软件测试,要保证设备性能良好,能提供清晰的视频画面和音频传输。按规定时间登录指定网络平台或启动指定软件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三)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务必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考生未按指令操作而影响复试效果或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五)复试时,考生不得用头发、饰品等遮盖耳朵及面部等部位,不得配戴帽子、墨镜、口罩、耳机等,全程正面免冠正对第一机位,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第二机位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同时关闭音频,并保证面试考官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和考生周围环境。

(六)考生复试全程不得使用耳机,不得擅自关闭音频设备;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使用虚拟背景,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严禁使用字幕提示板或提词器等设备。

(七)考生使用电脑或手机进行视频复试的过程中,必须全程开启音频视频,并保持注视第一机位,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视频复试系统要始终全屏显示,不得缩屏或切屏。除紧急情况下,经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允许启用备用平台软件外,考生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以及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软件。考生须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为来电转接或使用来电拒接功能软件屏蔽来电,须彻底关闭各种可能中断或影响考试的应用程序,确保设备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影响复试效果。因其他应用程序或软件造成视频复试中断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复试全程,考生不得私自对复试资料、复试过程、复试环境等进行记录、拍照、截屏、录音录像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信息数据采集,禁止将有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不得将电脑系统桌面远程共享给第三方;严禁以各种方式发送、传播与复试相关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信息。

(九)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院系有特殊规定者,以院系规定为准。

(十)如考生不按规定参加复试(包括无故不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报到、资格审查、设备及考场环境测试等),则视为其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当天,全部考生复试结束后15 分钟内,未能联系上的考生,即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不予补复试。

(十一)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与招生院系进行沟通。

如考生违反以上考场规则,视为考试违纪,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